我國的廣告業(yè)近些年發(fā)展較快,尤其是影視廣告更是因為其受眾多、傳播廣而被眾商家所器重,更有一些商家不惜重金請來娛樂圈和體育界的名人來做形象代言人,看重的就是名人效應(yīng)。但受眾做為其訴求的消費者一方,他們的接受程度如何直接導(dǎo)致該廣告的成敗。
影視廣告中,絕大部分是請影視和體育明星即所謂的。某專業(yè)人士向
酒商網(wǎng)記者透露, 名人與OLAY化妝品的廣告名人做的,他們出面要么一兩句話,要么裝出一副興高采烈的樣子,大家快來買這個東東吧!動動嘴,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廣告費就到手了,真輕松。在這個合作中,有人出錢,有人出面,好不熱鬧,這可比拍任何一部電影、電視劇都要省力得不知多少倍的事情。人說“人怕出名豬怕壯”,那是從當(dāng)了名人有麻煩的一面說的;更多的時候是當(dāng)了名人有不少的好處,比如名人可以拍廣告賺錢就是一項。
酒商網(wǎng)專家指出找名人做廣告,有利有弊,是利大還是弊大,這就要看商家的選擇了。利在于名人廣告擁有“名人效應(yīng)”,可以令消費者很快接受某個商品,省時快捷;弊呢?有的名人因為一時的丑聞(有些人就是討厭某個明星,也許是個人好惡)可能直接影響商家的形象,這也是大多商家選擇名人做廣告時所要承擔(dān)的風(fēng)險。
名人廣告的妙處,在于可以借“名人效應(yīng)”推銷商品,迅速提高品牌知名度,求得利潤。酒商網(wǎng)專家指出雖說請名人的費用比較昂貴,但在傳播上因為有速效性又相對降低了成本。
正因為看到的名人廣告的巨大效應(yīng),企業(yè)才不惜巨資紛紛請出名人來做廣告。酒商網(wǎng)小編友情提示,并不是每個名人廣告都能產(chǎn)生正面的效應(yīng)。一個名人為不同的幾個商品做形象代言人,今天夸這個好,明天又說另一個商品挺不錯的,在媒體上夸東家說西家,把受眾搞迷糊了,這家伙到底是在為誰做廣告?有時可能做的商品竟然互相扯不到一起,甚至令人惡心:賣了飲料再賣藥,或者來個痔瘡藥……
按理說,名人做廣告,名人和商家雙方各有所圖,互惠互利,這很正常嘛,但人們看名人做的商品廣告多了,有時候也會覺得很別扭。比方說一些人看到某明星做廣告,一次兩次覺得還不錯,三次四次覺得膩了,五次六次就產(chǎn)生了厭煩感。他們的不少舞臺形象、熒屏形象光彩照人,他們特有的“招牌式”的語言、外貌和氣質(zhì)等等,留在了許多人的心坎里,甚至成了某些人群心中的“偶像”。當(dāng)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在熒屏廣告欄目出現(xiàn),手中變換著個什么口服液、化妝品、洗滌劑等等各類商品,念念有詞地說出“確實不錯”、“自從服了XX使用了XX,我的生活改變多了”之類的話時,他們的形象便嚴(yán)然變成了一個某商品的推銷員了,說不好聽就像一個小丑,給我錢我就為你表揚,你花錢買著我嘴說話。
標(biāo)簽:名人,人廣,廣告,告的,的效,效應(yī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