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人說,茅臺啤酒的失敗是因為啤酒是大眾消費品,一般啤酒不超過5元/瓶,沒人愿意花上幾十塊買一瓶啤酒來喝的。此話不盡然,售價298元/瓶的藍帶 1844也能在某些市場賣得一度脫銷,小眾消費不代表無人消費。茅臺錯誤估計了自己的品牌影響力,認為只要貼上“茅臺”這個金字招牌就能征服市場,受到消費者的追捧,可是消費市場并不買賬。
有營銷專家分析:茅臺高端白酒是典型的“賣方市場”,長期處于供不應求狀態,茅臺高端白酒的銷售主要依靠黨、政、軍的團購和茅臺專賣店,并不需要主動去鋪張營銷網絡。而茅臺所產的其他品牌白酒和干紅、啤酒等,則是“買方市場”,需要茅臺去鋪設營銷網絡和宣傳。事實上,茅臺不愿在這個利潤率并不高的產品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做市場、做渠道。此外,茅臺啤酒的營銷網絡主要通過層層的經銷商批發,出廠價僅為6元/瓶的茅臺啤酒在終端被調高到了58元/瓶,消費者肯定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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