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全國糖酒會申購展位時須提供如下資料(所有資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單位資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單位登記注冊的相關法律文件
展品資料:
a、國內單位須提供:
(1)參展展品的詳細清單;
(2)與展品清單匹配的生產許可證;
(3)保健品類展品,還須提供相關部門的批準證書;
b、海外單位須提供:
(1)參展展品的詳細清單;
(2)與展品清單匹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及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需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特別提醒:有食品類展品的國內單位須在展期備齊近半年第三方出具的與展品清單完全對應的產品檢驗報告,以備相關部門查驗;
組委會根據展位租賃合同、展位到款情況、上述第2條所述相關資料、參展單位填寫簽署并加蓋公章的《第 88 屆全國糖酒會參展單位承諾書》(由組委會提供標準格式),經核實后發放《展位證》。《展位證》作為參展單位擁有該展位的憑證,須妥善保管,如因遺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參展單位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