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四大名酒”的首評誕生,主要是參考“獨特的工藝品質”和“悠久的歷史文化”這兩條。其他幾屆全國評酒會對名酒的評審,也主要是從“酒體風格、工藝個性、香型品質、文化傳承”這4方面來衡量,因為在當時的市場體制下,所謂“科技進步、行業標桿、社會責任”等都無從考量,尤其是“銷售額”方面,人們考慮的并不多。
對于名酒企業來說,靈活的“非國有體制”是其振興崛起的決定性因素嗎?比如郎酒的一飛沖天、水井坊的橫空出世等。可是,為什么恰恰是“國有體制嚴重”的茅臺、五糧液成為了白酒市場呼風喚雨的“雙寡頭”呢?究竟是什么力量在主導和推動著“我國名酒60年”的發展進程?人們能揭開積淀已久的名酒沉浮之謎嗎?
“名酒標準”引發世紀論戰
2007年的“第六屆我國名酒”評選,成為“我國名酒60年”進程中轟動一時的重大“風波事件”。這一年,關于“名酒標準”引發了一場廣泛持久的質疑、討論和思考,并導致了一場震驚業內外的“公車上書”和“聯合訴訟”,致使整個白酒行業硝煙彌漫,劍拔弩張。
盡管時過5年,但這場“標準論戰”并沒有煙消云散,甚至越發敏感。值“四大名酒榮耀60”之際,“名酒標準”再度成為行業焦點。
今年,一家名酒企業在其官方網站上貼出了“我國名酒”的四個標準:1、必須是行業標桿型企業;2、必須有利于帶動白酒工業技術的革新與進步;3、必須堅持一個企業應有的責任,恪守對消費者的承諾;4、必須為我國白酒文化的傳承與保護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因此,“卓越精湛的工藝品質”和“悠久傳奇的歷史文化”幾乎成為“*名品價值評判”的兩大“硬指標”!懊贰笔遣恍枰桃庾非箐N售量的,因為那會降低“名品”的價值和地位,真正的“名品”恰恰需要通過“限量”來抬高身價。
“名品恒久遠,一顆永流傳”,正像那些名冠*的名車、名宅、名表、名飾等,其市場銷量并不大,甚至微乎其微,但他們能名正言順地被稱為“名品”,產生巨大的市場影響力,大概是因為其“卓越精湛的工藝品質和傳奇悠久的歷史文化”讓人驚嘆佩服,所以才心向往之,愛不釋手。“我國名酒”亦應如此。
“名酒標準”還應該有更深刻、更厚重的解讀和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價值評判”,應該放在當今“*經濟一體化”、“*第二大經濟體”和“*名品”的大背景下思考其“普世價值”。
各方觀點認為:凡是能在某個品類上出類拔萃、享譽*的“名品”,一定是靠“堅守卓越超群、近乎完美的工藝品質和傳承悠久歷史文化”取勝的。很重要的一點是,在*名品的“普世價值評判體系”中,任何一個國家都是迷戀和崇拜歷史的,無不把“民族文化”奉為圭臬,無不對名品的“文化價值”津津樂道、引以為豪。
關于我們 / 酒商網文化 / 招商服務 / 平臺服務 / 網站建設 / 加盟合作 / 免責聲明 / 版權聲明 / 企業名錄 / 產品名錄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 標簽云集
版權所有 酒商網(JiuS.net) Copy Right 2010-2029 備案:豫ICP備13013653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豫B2-2019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