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我國白酒市場而言,守得本才是根本,善待同行,才能振興國酒,捍衛我國白酒之譽。
去年7月份,汾酒座位第一個反對在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的白酒品牌,有一次成為了社會的焦點,受到社會的關注。與此同時,有人認為汾酒這是是在借助茅臺炒作自己,其實不然。對汾酒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汾酒既是我國清香型白酒的鼻祖,而且同時也是茅臺的師傅,各種史料記載顯示茅臺酒的繁榮,都與汾酒有很大的淵源。
另一方面來說為什么只有汾酒敢于帶頭反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呢?原因是因為除了汾酒有這樣足夠的品牌資產外,更為重要的是國酒作為
我國白酒的統稱,不能夠成為某個品牌的專署,了解汾酒的人都知道,振興國酒最早提出來的是上世紀30年代晉裕汾酒公司掌柜楊得齡先生。然而,以振興國酒為己任的汾酒人,并沒有私竊國酒為己有,而是從行業發展的角度推動我國白酒產業的發展,畢竟*上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酒,但是沒有一個國家的國酒會特指某個品牌,法國的葡萄酒、英國的威士忌、德國的啤酒、日本的清酒、墨西哥的龍舌蘭、荷蘭的金酒、美國的雞尾酒……,國酒是一個品類,而不是一個品牌,沒有一個品牌,能夠代表國家。
白酒文化的塑造,需要根植于整個產業價值,而不是某個企業的私心,這對于行業的發展百無一用。汾酒能夠成為我國白酒釀造史上的活化石,惟一始終活在人們身邊的我國名酒,各種里程碑式的創造者,比如說第一個注冊商標、第一個成立股份公司、第一個上市公司……,成為白酒產業的脊梁,從企業文化角度來說是汾酒長期以來形成了以行業利益為先,以推動國酒文化發展為榮的使命,讓汾酒能夠在任何時候,將自己寶貴的釀造技術和經驗傳授給其他人,以推動整個我國白酒行業的發展。事實上,不管是過去走向全國的汾酒釀造大師,奠定了我國白酒產業如今各個區域的繁榮,還是現在汾酒敢于捍衛國酒榮耀,為同行謀求平等發展的權利,都是其大愛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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