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以自居,遭業內人士質疑或對其它企業不公平!
據報道:*知名品牌調查公司華通明略近日公布的*最具價值品牌百強中,貴州茅臺首次以118.38億美元奪得第69名,成為*2家酒類企業之一(另一家為百威)。相關人員表示,從影響力看,貴州茅臺戴上皇冠合乎情理。不過,部分業內人士質疑,貴州茅臺戴上皇冠可能對其他企業不公平。
我國酒類咨詢機構盛初營銷策劃公司負責人表示,貴州茅臺之前一直宣傳是,而其他企業很少如此宣傳,同時從價格、品牌度等方面看,“這次可能把原來的事實變成‘法律事實’”。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有消費者認為貴州茅臺酒在防偽標簽、外包裝、瓶蓋上都印有‘茅臺’的字樣,但實際上‘茅臺’是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駁回的無效商標。因此,該消費者向浙江工商局舉報其涉嫌虛假宣傳。隨后,貴州茅臺相關人士對媒體回應稱,“茅臺”中的稱謂,是歷史形成的、公眾(消費者)對茅臺酒品質的肯定與認可。而對于商標,貴州茅臺一直使用茅臺、貴州茅臺作為商標,從來沒將“茅臺”作為商標使用。
從技術和影響力方面來說,市場是基本認同茅臺為"茅臺"說法的。但是能否成功同過,還是具有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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