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原創
越來越多的業外人士參與到酒水行業中來,大眾媒體紛紛開辟酒水板塊,中央電視臺關于酒水的報道也從未如此頻繁過。酒,已經不再只是酒水行業的關注點,而是暴露在整個社會的目光之下。
然而,社會大眾投來的目光通常并不那么友善。三公消費、酒駕、價格上漲、制假售假……這些在社會上引起普遍關注的話題,往往會給酒行業蒙上一層陰影,也逐漸讓酒與社會產生隔閡。
眼下,酒行業正在試圖尋找酒與社會的和諧相處之道。4月25日,由中國釀酒工業協會主辦的“誠信·自律·責任·關愛——2012中國國際‘酒與社會’時代論壇”便驗證了這一點。
對視,建立信任
在4月25日的“酒與社會”論壇上,貴州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在走上演講臺后,沒有馬上發言,而是對著臺下很有誠意地鞠了一躬。在《華夏酒報》記者詢問這一動作是否有深意的時候,袁仁國微笑著回答,觀眾需要被尊重。
或許袁仁國此時的誠意也正是當前酒水行業迫切需要的。“誠信、自律、責任、關愛”,這四點既是此次論壇為酒水行業指出的方向,也是酒水企業爭取社會公眾信任與支持的前提。
“一個可持續、健康發展的企業,應該是責任付出與信任收獲的互動過程。付出的是責任,收獲的是信任!痹凇2012 中國國際‘酒與社會’時代論壇”上,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理事長王延才說。
王延才認為,酒類行業的誠信與責任,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必須要做,并且不斷深化、做到最好的問題。在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一個針對民眾所關注的熱點話題的調查,其中,社會道德建設和食品安全監督排名前列,“食品安全就是消費者的需求,把酒類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這就是社會責任的體現”。
今年全國兩會之后,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在3月28日組織召開了一場主題為“互信合作、共擔責任、和諧發展”的中國白酒領袖峰會。中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季克良、貴州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唐橋、江蘇蘇酒集團董事長楊廷棟、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張良、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四川沱牌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家順等白酒大佬悉數到場。
會上的幾個議題很值得關注,包括倡導我國白酒領袖企業積極承擔社會進步賦予的責任和義務,帶頭樹立行業形象;回歸白酒產品的社會屬性,弘揚白酒深厚的文化底蘊;還原白酒為普通飲品的本質,明確白酒為特殊嗜好品而非生活必需品的定性;加強自律,謹言慎行,杜絕夸大宣傳和過度炒作;大力開展理性飲酒、行業自律及社會責任活動,以客觀、理性、負責的態度面對公眾,努力營造白酒行業的社會美譽度。
“我們成長于競爭最為激烈的時代,應該明白雄心勃勃的進取和慷慨的分享同樣重要。”這是袁仁國在2011年亞洲博鰲論壇上說過的話,而在4月25日的“酒與社會”論壇上,他再次對著臺下的數百名觀眾,目光堅定地強調了這一點。
在當前行業的發展形勢下,這樣的倡導和引導是理性和必要的。通過白酒“領袖”的帶動和示范作用,一方面能夠引導行業向著理性、客觀和負責任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領袖”們的態度能夠最大限度地表達行業的誠意,更能激發公眾的信任。
“企業的品牌形象不僅包括漂亮的財務數據和市場份額,更包括它的公益形象、環保形象、員工歸屬感、社會公眾的評價等!痹蕠硎。
對自律與責任的強調再多也不為過。國際酒精政策中心副總裁Brett Bivans認為,負責是建立信任的關鍵,酒類企業應通過自律來實現酒精飲料負責任的營銷。
“自律并不是要取代法律,而應當被視為對法律的補充!盉rett Bivans表示,減少有害飲酒全球行動包括三個與酒精飲料營銷和廣告有關的活動領域,一是在沒有自律守則的地區制定和實施守則;二是加強自律體系,以體現國際標準的最佳實踐;三是提倡酒精飲料誠信營銷指導原則。
對峙,矛盾不斷
作為社交場合不可缺少的食品之一,酒,一直被視為人們交際往來的潤滑劑。然而,社會發展至今,酒水行業卻在行業發展、稅賦征收、廣告宣傳、酒駕入刑、公務消費、輿論環境等方面承受著巨大壓力。
當前酒類行業發展面臨著諸多挑戰,不過,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根源于行業自身。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假酒屢禁不止,價格大戰、地方保護、不正當競爭,都時常讓社會大眾將更加苛刻甚至不信任的目光投向酒水行業。
此外,酒后駕車、未成年人飲酒、過量飲酒等酒精濫用行為,也不斷引發和升級酒與社會的矛盾。
來自社會的聲音也促使政府對酒行業施加更多壓力。近期,最為突出的例子便是溫家寶總理關于“禁止用公款購買高檔酒”的表態,讓很多酒企特別是高端白酒廠商感覺寒風瑟瑟。
從世界范圍來看,酒水被監管和限制的范圍也正在不斷擴大。2011年6月,德國抵制足球場和公交車內飲酒,以減少球迷暴力的發生。2011年7月,俄國法規通過將啤酒列為酒精飲料,并將其列入蒸餾酒的監管范疇;同時,晚上11點至凌晨8點,禁止酒精零售。2011年8月,巴西規定晚上9點至凌晨6點,不得出現酒精飲料廣播廣告,并禁止任何體育賽事接受釀酒商的贊助;挪威明文禁止酒精飲料廣告電視播放;西班牙規定晚上10點至凌晨7點,禁止銷售任何酒精飲料,酒精飲料銷售門市部不得超過150平方米;法國圖盧茲市中心禁止戶外飲酒;泰國《酒精飲料監管法案》禁止接受酒精飲料制造商贊助的民間樂隊進行巡演。2012年1月,中國中央電視臺實施“限酒令”,規定除12家之外的白酒企業在招標時段只能播出形象廣告,且不能出現“酒瓶、酒杯”等元素,在此基礎上,央視一套19點——21點之間限播2條白酒廣告。
在這些矛盾的累積之下,往往只要一個理由甚至是一個不需要確鑿的理由,便可以挑起公眾對酒行業的不滿情緒。 盡管很多業內人士對于“禁酒令”、“限酒令”等規定的實際作用不以為然,但是政府規范的傾向性還是讓酒行業猶如帶著腳鐐跳舞。
事實上,酒與社會在某些方面的對峙,或許是因為二者的立場存在分歧。酒作為一種商品,無論是酒行業還是酒企都希望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而社會公眾則要求酒行業放棄一部分利益,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二者必然會在某些階段產生矛盾。
這些矛盾并非無法調和。總結某些洋酒品牌以及國內一些大型酒類企業的經驗后,我們發現,除了嚴格把控食品安全與產品品質外,積極參與公益事業、擔當更多社會責任、樹立良好的企業公民形象,可能會為企業或行業爭取到更多的好感與寬容。
近年來,酒水領域的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似乎誰都可以隨時過來評頭論足或是插上一腳。本文由中國酒商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