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原創 東方網1月21日消息:據《新聞晨報》報道,5歲小男孩元元被突然爆裂的啤酒瓶炸傷眼睛,構成了8級傷殘。元元的父母認為,是啤酒瓶質量有問題才引起爆炸,要求啤酒廠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3萬元。
法院委托相關鑒定部門對爆裂的啤酒瓶碎片做了質量鑒定。根據國家標準,啤酒瓶瓶底以上20毫米范圍內應打有專用標記B,以標明是盛裝啤酒的專用瓶,但鑒定卻表明,啤酒瓶近瓶底處未發現有B字樣。該鑒定還載明,傾向認為啤酒瓶的爆裂特征基本反映系外力作用形成。
法院認為,該廠商生產的啤酒瓶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應當認定其生產的產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另外,根據鑒定意見,可認為啤酒資訊瓶爆裂的原因是外力所致而非自爆。因此,法院認為爆裂既與啤酒瓶存在的缺陷有關,又與元元外公將啤酒瓶放置在溫度較高的水泥地上有關。因此法院酌情確定啤酒廠承擔70%的賠償責任,共計15萬余元。
2010年9月,元元在外公家的庭院內玩耍。放在水泥地上的一個啤酒瓶突然爆炸,將元元的眼睛炸傷。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元元眼睛的外傷基本康復,但視力下降,看東西變得模糊不清。經專家鑒定,構成8級傷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