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問酒業廠商直購模式的實操性(1) |
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原創 近期國內的酒水行業可謂是焦點不斷,雙節前夕“漲”聲一片;酒水銷售“觸電”爭議不止;備戰國慶中秋是各顯神通。 對應酒水行業輿論如火如荼,酒水招商企業的銷售行情從上半年茅臺的“一枝獨秀”,到2016年的報業績中,一線的白酒板塊收入增長了14%、凈利潤增長12%;二三線的白酒收入增長8%、凈利潤增長16%。不得不說白酒行業通過4年來深度的調整,正在逐漸的復蘇已是不爭的事實。 然而,銷售的壓力依舊是很多酒水招商企業的受邀任務,況且酒水招商企業的實際情況良莠不齊。 時勢造英雄,白酒招商企業已經不局限于傳統酒水經銷商模式,龐大流量的電商成為了沖擊銷量的新模式,這是酒水市場轉型帶來的必然結果。與此同時,伴隨酒水行業產品創新,酒水廠商直購模式開始被白酒招商企業付諸實踐。 這不禁引人深思,在酒水行業傳統的渠道十分成熟以及電商渠道日趨壯大的背景下,酒水招商企業為什么要另辟蹊徑,走酒水廠商直購模式?這個模式在國內并不是很陌生,但是在酒水行業當中卻少有應用,對于滿足大眾的購買來講,傳統渠道加上電商渠道就足以。 重啟白酒廠商直購模式,必然是白酒招商企業看到了它的價值所在,否則就沒有必要在畫蛇添足。那么酒水招商企業的廠商直購模式,有多大的實操性哪?結合以下的四個問題,我們逐一的詳細分析。 一問;酒水廠商直購賣什么酒水產品最合適? 雖然白酒市場的高中低層次非常的明顯,但是大多數屬于大眾流通性產品,少量的定制型酒水產品,不是酒水企業的主流產品。而傳統流通型酒水產品,白酒招商企業都是采用經銷商酒水代理模式,通過酒水招商把產品銷售到全國各地。 這種模式的優點非常的明顯,那就是最大限度的借助酒水經銷商力量,酒水招商企保證酒水產品的質量以及酒水品牌的推廣,把酒水產品的利潤空間劃分好,把相應的政策給到酒水經銷商。可以說,這種模式把酒水產品的利潤空間按照市場的酒水代理層級劃分的非常清楚,層級越多,越靠后的利潤空間就會越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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